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专项检查的预通知
2024-05-2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方案》,为推动部门、各单位评建工作开展,全面做好迎评准备,决定于本学期期末组织开展迎评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1.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综合实验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各教学单位(含国际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二、检查内容 (一)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 1.听取汇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办学方向、培养过程、教学资源、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审核评估指标,重点围绕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指标,汇报服务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举措、成效和亮点特色,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 2.访谈。围绕审核评估指标和审核重点,以及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内容,访谈部门班子成员。 (二)各教学单位 1.听取汇报: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从党建引领教学、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支持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汇报,突出本科教育教学成效和特色亮点,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 2.访谈座谈:围绕审核评估指标、审核重点和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内容,访谈学院班子成员,与教师代表进行座谈。 3.检查材料:2023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2024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相关材料。 三、相关说明和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于6月20日前准备好汇报内容,整理好评估相关资料,确保汇报严谨充实、访谈座谈精准有效、各项材料规范齐全。 2.学校将成立若干专项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以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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