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校教字[2017]49号)文件规定,经各教学单位聘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学校共聘任154名教师为河北大学新一届院级督导,聘期两年。
今后工作中,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校院两级督导业务培训,加强校级督学与院级督导联系,校院两级督学督导紧密配合,不断提高督导水平和质量。
根据《河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校教字[2017]49号)文件规定,经各教学单位聘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学校共聘任154名教师为河北大学新一届院级督导,聘期两年。
今后工作中,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校院两级督导业务培训,加强校级督学与院级督导联系,校院两级督学督导紧密配合,不断提高督导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