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发展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北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择优推荐。
推荐指标以本单位正高级职务人数为依据,15人以内(含15人)推荐1人;16人至25人(含25人)推荐2人;26人及以上推荐3人。
二、遴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详见《河北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三、报送材料
1.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
《河北大学校级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2.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提交材料
(1)《河北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2)《河北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摘录表》(附件4)
(3)《河北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佐证材料》(PDF文档 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5)
3.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均须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至五四路校区主楼618室
电子材料:各教学单位将单位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以“教学名师评选+学院(部)”命名,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将本人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以“教学名师评选+姓名(学院)”命名,均发送至jsfz5079007@126.com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15日(周二)下午6点前。请严格按时间要求提交,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
四、其他说明
1.河北大学教学名师申报和推荐均应实事求是,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或获奖资格。
2.各教学单位要严把教学名师候选人思想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和教学质量关,思政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单位,停止下一批次校级名师推荐资格。
3.因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纳入名师评选为新增条件,部分参评教师不能满足该条件的,近5学年学生评教均值应为优秀(大于等于90分)。
4.教改论文须满足“在教务处备案”或“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两个条件之一。如属高端成果,以《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6)为准。
联系人:刘 明
联系电话:5079007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