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听课管理办法》,结合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督导评估方案,现就2019~2020学年春学期校院两级听课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听课人员
(一)校级层面
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实验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医学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院级层面
各教学单位领导、院级督导、系(室)主任和教师同行。
二、听课范围和数量
(一)听课范围
延期开学期间听课范围为线上理论课程,恢复正常开学后听课范围为线上、线下理论课程与实验课程。
(二)听课数量
1.校级层面
学校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每学期不少于4次(其中:学校主要党政领导和分管思政工作的校领导听思政理论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每学期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2.院级层面
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书记)每两周1次,每学期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其他领导(副院长、副书记)和系(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院级督导具体听课数量由各单位根据质量监控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自行确定。教师同行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可听本单位开设的课程,鼓励听其他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
三、听课内容和方式
(一)听课内容
延期开学期间,线上理论课程听课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资源、教学环节设计、师生互动等课堂教学情况,具体内容为《河北大学本科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中的指标和观测点。恢复正常开学后,线下听课使用以往各类评价表(从教评教发中心网站下载),评价表涵盖指标内容即为听课内容。
(二)听课方式
延期开学期间线上听课,恢复正常开学后线上线下结合、线下听课为主。线上听课根据线上课程信息,选择课程后嵌入线上课堂听课。线下听课登陆教务系统查询选择课程后深入课堂一线听课。
四、相关说明和要求
(一)听课过程中要严格把控课堂意识形态安全,如发现教师有讲授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发表、转发错误言论,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等行为时,请第一时间反馈给教评教发中心。
(二)各教学单位应落实好院级各类人员听课任务,特别要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听课安排,尽可能覆盖1-9周线上理论课程,学年内保证被听教师覆盖率为100%,即:学年内本单位任课教师至少被听1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三)校院两级听课人员应充分考虑特殊时期教师线上教学能力和效果差异化实际,切实发挥听课评课的激励引导功能,对线上教学能力有待提升的教师进行帮扶指导,对线上教学效果成效好的教师进行示范推广。
(四)校级听课材料由教评教发中心负责收集存档,院级听课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学校将对听课完成情况及材料存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院级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如有问题,请与教评教发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13463297215。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