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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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2023-06-06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22号)及相关通知要求,学校组织2022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结业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河北大学2022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的所有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22年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安排一览表》(附件2)中必修课程内容。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院级考核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院级考核

院级考核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导师、基层教学组织、学院(部)主管领导根据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在《河北大学2022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考核鉴定表》(附件3)给出鉴定意见。

(二)校级考核

学校根据院级鉴定意见,结合校级培训参加记录,对校本培训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给出最终鉴定意见。

四、考核结果

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获颁“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结业证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重新参加下一年培训。

五、相关说明

  (一)延期结业情况说明

以下几种情况需申请延期结业:

1.校级层面组织的4场专题讲座,请假次数大于2次。

2.未取得“高校新教师教学适应能力提升培训”参培证书。

3.未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工作坊培训任务。

4.未按要求完成校院两级其他必修培训课程。

(二)补课情况说明

1.校级专题培训补课说明

在校级层面组织的四场专题讲座中请假次数2次(含)以下的教师,在“河北大学教师思政专题培训平台”补休相关课程(每场大于3学时,并取得培训证书),可视为完成相应培训。

2.高校新教师教学适应能力提升培训补课说明

未按要求报名参加“高校新教师教学适应能力提升培训”的,可延期参加2023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届时补休相应课程,或自行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补休四个模块学习任务并取得培训证书。

  (三)提交材料说明

1.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按时按要求提交《河北大学2021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考核鉴定表》(附件3)《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记录手册》(附件4),组织完成院级考核。

2.参培教师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word版《记录手册》以“学院+姓名”命名)等考核材料提交至河北大学教发培训管理平台“2022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纸质版《考核鉴定表》(含培训总结)、思政专题培训平台必修课证书、新教师教学适应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等材料提交至五四路校区主楼624室。

3.申请延期结业的提交延期申请,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6月15日前交至五四路校区主楼624室。不提交延期申请的,本期培训记录清零。

 

如有疑问,请与教研教促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5079007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3年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