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冀教人函〔2022〕20号)(附件1),省教育厅拟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遴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河北大学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考试纪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6.年龄在35-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遴选名额
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详见(附件2)。
三、遴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拟申报面试专家库成员的教师,6月20日前登录“专家自助添加信息地点”http://hbgs.gspxonline.com/Expert?createId=41&workId=2&sign=2f50bea2c84a22c799949f26de7120e4&pId=3,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即可(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2.各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校级管理员将统一生成的《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将PDF扫描版于6月25日前发至邮箱hbu621@126.com。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查入库
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建立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教师资格审核及材料上交工作。双肩挑人员可在开课教学单位申报,请教学单位一并通知。
2.各教学单位若设置艺术类、生物科学类、地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土建类、轻工纺织食品类、工学其他类、农林水产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与药学类等学科,务必动员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3.专家入库后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4.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库的管理,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评教发中心。
联系人:王冠华 联系电话:5079679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
试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
附件3:个人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