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名单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37号),我校入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本次评选全国39所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入选,我校是此次评选、也是该活动举办以来河北省唯一入选高校。
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由教育部办公厅举办,旨在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广大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推动逐步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原则,经过遴选推荐、材料评审、视频答辩等环节,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区域为优秀区域,确定清华大学等39所高校、职业院校和157所中小学为优秀学校。
2021年11月,学校根据要求,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信息技术中心启动申报工作,梳理我校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的实践成果,凝练创新特色,从应用基础、创新应用、应用保障、社会影响等方面提交申报材料,顺利通过材料评审和视频答辩,获得专家认可、入选优秀学校。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促进信息化技术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持续提升,推广典型应用模式,在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成果普及、经验宣传交流和示范引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