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实本科教学工作,持续推进教风和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10日—5月21日(教学第12周、13周)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检查分校、院两级展开,坚持“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重点检查相结合”原则,通过深入课堂一线听课、巡视及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检查、思政课专项检查、期中考试周课程考核检查等三项内容。
(一)课堂教学检查
课堂教学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领导、督导、系(室)主任认真落实《河北大学听课管理办法》(校政字〔2022〕2号)院级听课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合格评价工作,深入课堂开展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授课状态、课堂教学水平与效果,学生出勤与学习态度等。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领导至少深入课堂听课2次,听课结束后登录听课评价系统进行评价。
(二)思政课专项检查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院级领导、督导、系(室)主任等人对思政课进行自查,学校通过组织校级督学听课和开展学生思政课教学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本学期开设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规范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与效果,学生学习状态等。
(三)期中考试周课程考核检查
各教学单位加强期中考试周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考前严把试卷命题质量关;考中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巡考,力争巡考范围覆盖全部考试科目,重点对考场清理及座位安排、监考教师到岗和履职、学生考场纪律等进行巡视;考后督促教师认真、规范做好试卷批阅和材料归档工作。
学校组织校级督学以小组为单位,对期中考试周所有考场进行全覆盖巡视,重点对各教学单位考试组织、监考教师到岗和履职、学生考试过程和考场纪律、考场设施环境等情况进行巡视。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2.本学期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师,授课时请携带好大纲、日历、教案等教学文件备查。
3.校院两个层面均应加强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与处理,期中教学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教促中心联系,以便尽快妥善解决,强化持续改进。
4.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校将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建议,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好落实、处理和反馈。
教研教促中心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
教务处联系人:解媛 联系电话:5079747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