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北大学关于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规定(暂行)》(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九批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条件
2020年及以后入职的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
二、进修时间
本批赴企事业单位进修开始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0月,进修期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三、组织程序
(一)遴选备案
1.教师个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做好教师遴选派出工作。
2.进修教师填写《河北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任务书》(附件2),各教学单位填写《河北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汇总表》(附件3)报教研教促中心审批备案。
3.进修教师赴人事处办理《河北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协议书》校内派出手续。
(二)派出进修
教师按《河北大学关于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规定(暂行)》《河北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任务书》要求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
(三)考核备案
教师进修结束后填写《河北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考核表》(附件4),企事业单位和教学单位根据《任务书》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教研教促中心备案。
四、相关说明
(一)赴企事业单位合作协议
教师赴企事业进修须签订合作协议备案。协议一般分两种,第一种为教学单位遴选实践进修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第二种为教师自行联系研修单位,由申请教师、企事业单位共同签订合作协议。
(二)报销事宜
教研教促中心根据学校规定和派出协议,为赴保定以外地区研修并通过考核的教师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五、上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 合作协议(复印件)(1式1份)
2.《河北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任务书》(1式1份)
3.《河北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汇总表》(1式1份)
4.《河北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考核表》(1式1份)
(二)上报要求
1.遴选备案阶段,由学院统一上报相关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及《任务书》电子版打包以“学院+企业研修”命名发送至jsfz5079007@126.com,纸质版于2023年9月19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五四路校区主楼624室。
2.考核备案阶段,《考核表》于进修结束1个月内完成并报教研教促中心备案。
联 系人 :刘明 联系电话:5079007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