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8-2019学年春学期自2月25日起正式开课。为落实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功能,现就开学第一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督导工作:校级督学采用随机、深入课堂听课的形式开展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能否按时到岗、教师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状况以及教学设施情况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学填写上报《河北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提案表》,由评估中心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和学院进行处理。
二、院级督导工作:各教学单位依照《河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组织院级督导开展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