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部审核评估整改成果,根据《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方案》(校教字[2017]53号)和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试卷与管理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评估对象为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2018~2019学年秋学期所有本科课程、所有考核方式的试卷。评估内容涵盖结课考核命题质量、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平时考核和试卷管理四个方面。
二、评估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估组织
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校级督学担任。
2.各学院(部)成立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院级自评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院级督导、系(室)主任等人担任。
(二)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采取院级自评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1. 3月13日~4月5日:学院自评
(1)各院级自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部)所有课程的考核试卷质量及管理进行普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评基础上,根据课程类型和考核方式填写相应的《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见附件1),撰写《河北大学 学院(部)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自评分析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
(2)各学院(部)按要求收集、整理好学校规定的课程考核所有存档资料(试卷审批表、试卷样卷或题库、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生答卷、平时和期末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报告单、成绩统计分析表等)、《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和《河北大学 学院(部)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自评分析报告》备查。
2. 4月8日~4月19日:学校评估
学校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统筹考虑课程类型和考核方式,对各学院(部)的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学校评估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的形式。
四、评估结果与处理
(一)评估结果
学校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以课程为单位对试卷质量与管理进行评价打分,最后得分为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6分~89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评估结果的处理
学校专家组填写并向评估中心提交《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河北大学 学院(部)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结果一览表》(见附件3)和《河北大学 学院(部)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分析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4),由评估中心将上述材料反馈至各教学单位,限期整改并作进一步监督。
评估中心汇总学校专家组的评估结果和评估分析报告,撰写《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分析报告》,评估结果和评估分析报告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评估结果将作为院系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说明与要求
(一)《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分为闭卷、开卷、论文报告、艺术、体育、计算机、实验操作、口试等8种类型,各单位请根据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确定适用表格。
(二)《河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河北大学 学院(部)本科课程考核试卷质量与管理自评分析报告》等自评材料单独存档备查,不和课程考核过程材料一起装订。
如有疑问,请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甘恒志 联系电话:5079590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3月11日
附件:/Upload/file/20190312/2019031215572545254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