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切实推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持续改进工作,实现以评促改,决定针对2024年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对部分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范围
1.2023-2024学年春学期、2024-2025学年秋学期校院两级督学督导评价、学生评教成绩低于90分的教师;
2.2023-2024学年春学期、2024-2025学年秋学期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教案审核未合格教师;
3.2024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教学技能工作坊第一轮考核未通过教师;
4.其他:各教学单位(含学生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本单位需指导的教师名单。
二、指导形式
1.校级层面:依托校级督学、校本培训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队伍,通过常态化随堂听课、个人咨询服务、开展示范观摩等形式进行指导。
2.院级层面:依托院级督导、系(室)主任、院内外竞赛获奖教师等队伍,通过常态化随堂听课、开展基层教研活动、个人咨询交流等形式进行指导。
三、相关要求
1.新一轮审核评估报告反馈学校在质量持续改进方面存在机制不完善、改进举措不够、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是审核评估整改的重要任务。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并强化持续改进机制。
2.学校鼓励校院两级协同指导,各教学单位可联合校级督学,为教师一对一制定帮扶和提升计划,对教师课堂教学动态跟踪、精准把脉、靶向施策,助力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3.请各教学单位留存好教师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指导教师名单,指导专家名单,指导过程记录材料(图片、文字材料)等,学校将在开展审核评估整改阶段性检查对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