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9-2020学年秋学期自2019年8月26日起正式开课,现就开学第一周校院两级督学督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督学:采取随机、深入课堂听课的形式开展教学秩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能否按时到岗、教师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状况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学填写并提交《河北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提案表》评估中心,由评估中心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二、院级督导:依照《河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组织院级督导开展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