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春学期自2月20日起正式开课,现就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20日—3月11日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期初教学检查分校院两级开展,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包括教学秩序检查和考风考纪巡视两项工作。
(一)教学秩序检查(2月20日—2月26日)
采取校级抽查、院级普查形式,通过深入课堂听课看课、监控后台教学运行数据等方式对第一周开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开课第一周课堂全覆盖。
1.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教研教促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深入线下课堂和查看教学运行数据监控等方式,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开课前教学准备、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及教学条件等内容进行检查。
2.校级督学采取普查和精准检查方式,开课首日以小组为单位通过看课方式开展教学秩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教学条件等内容,力求开学第一天看课全覆盖;其他时间按照所负责的教学单位,深入课堂对近三年新入职教师进行听课评价,每人第一周听课不少于2次。
3.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领导、督导、系(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期初教学检查小组,明确职责、内容与分工,重点检查教师及学生课堂到位情况、教师教学状态、学生课堂学习状态、教学设施运行保障等情况。各教学单位领导第一周应深入课堂听课,全面了解新学期教学情况,每人第一周听课不少于1次。
(二)考风考纪巡视(2月20日—3月11日)
校院两级对2022-2023学年秋学期课程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采取校级抽查、院级普查方式,强化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1.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教研教促中心、医学部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过抽查方式进行巡考,重点巡视:各教学单位考试组织情况、监考教师到岗和履职情况、学生考试过程和考场纪律、考场设施环境等。
2.校级督学以小组单位,对各校区考场进行全覆盖巡视,重点巡视:考场组织安排、监考教师履职、学生考风考纪、考场设备和环境方面等情况。
3.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教学院长(主任)任组长的巡考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一般不少于3人,力争巡考范围覆盖学院全部考试科目和考场。重点巡视:考场清理及座位安排情况、监考教师到岗和履职情况、学生考场纪律等。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教学检查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和管理规范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春学期开学第一周所有课堂如期且高质量开课、秋学期期末考试顺利完成。
2.教学秩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教师迟到、早退、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和地点等情况,或教师授课过程中存在师德师风和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请第一时间反馈至教研教促中心。
3.校院两个层面应加强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与处理,教学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教促中心联系,以便尽快妥善解决,强化持续改进工作。
教研教促中心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
教务处联系人:解媛 联系电话:5079747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教务处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