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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河北大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部门职责
    添加时间 2014/9/13 23:35:27  浏览次数 3673 次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专门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二)按照学校部署或接受校内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课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调研、论证,提出改进建议,为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制定学校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实施方案;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开展校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和验收。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各类教学评估方案和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各类评教、评学、评管活动;收集、整理并反馈评估和评价信息;定期撰写评估简报。
          (五)实施“教学工作质量问卷调查制度”,“教学工作运行状态数据公示制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建立、维护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撰写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六)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根据制度开展各类督学、督教、督管活动;收集、整理督导信息,即时反馈相关部门及人员,促进整改与建设;定期撰写督导简报。
          (七)组织协调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完成学校授权和其他部门委托的相关评估工作。
          (八)收集和管理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督导和评估的文件、档案。
          (九)编发《督导简报》、《评估简报》、《教改教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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