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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学“教学沙龙”活动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 2015/12/15 16:41:07  浏览次数 1836 次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师交流教学经验、探究教学理念、分享教学成果,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沙龙”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教学沙龙”活动,促使教师们在一起交流信息、探讨问题、拓展思路、沟通感情、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交流中学习、在研讨中反思、在领悟中创新的原则,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群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我校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奋发进取,追求卓越。

    二、形式与内容

    (一)沙龙活动开展分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讨论、热点透析、专题讲座等形式。

    (二)通过围绕高教发展形势和教学工作需要来确定沙龙主题,主要内容有:探讨热点焦点问题,实现思想交流、观点碰撞;开展教学研究,研讨学校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及手段改革、促进学生能力提升等的共性、个性问题。

    1.理论研讨。主要包括高教发展新形势、新理念,探讨热点、焦点问题。

    2.经验交流。主要包括对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各种心得体会的交流,以及在其他高校、参与各种工作会议中的感受。

    3.热点透析。主要针对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认识。如:经典案例的解析,进行讲解,提出自己的见解,与参与者进行探讨。

    4.专题讲座。主要针对教学工作的新文件、新理论、新观念,邀请校内外专家举行专题讲座,帮助教师提高认识、拓宽思路。

    三、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沙龙活动的指导,推进沙龙活动的开展,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学院主管领导为组员的“教学沙龙”活动组委会,负责教学沙龙的运作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沙龙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资料收集。

    (三)沙龙活动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参与承办,每期沙龙设主持人一名。

    四、具体运作       

    (一)运作规划。沙龙通过主持人制度进行运作,主持人由教师自愿申请或主办、承办单位邀请产生。每一期沙龙确定一个主题进行讨论,沙龙主持人根据相应的主题以报告的形式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或心得。然后,在一个轻松的氛围中与参与者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其他发言者可结合主题进行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主张争辩。

    (二) 运作流程。每学期开学初,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上报“教学沙龙”的主题,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根据相应的要求及主题进行活动安排,分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和相关部门及学院承办两种形式,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活动后期工作。沙龙主持人在沙龙结束后一周,根据自身研究和公众讨论,将所主持的主题报告及资料提交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由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编成册。

    五、参加对象

    (一) 在岗专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学和校内外特邀嘉宾。

    (二) 沙龙参加人数由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确定,一般控制在25人左右。

    六、工作保障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参加“教学沙龙”活动作为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和提升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荐主持人,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沙龙活动。

    (二)各单位承办沙龙活动要做好活动筹划、资料整理、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沙龙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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