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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一届院级督导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2020-09-09 阅读:939

 

根据《河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校教字[2017]49号文件规定经各教学单位聘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学校共聘任154名教师为河北大学新一届院级督导聘期两年。

今后工作中,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校院两级督导业务培训,加强校级督学与院级督导联系,校院两级督学督导紧密配合,不断提高督导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