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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河北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2023-10-31 阅读:393

各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2023﹞10号)要求,各高校必须在2023年125日前完成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内容

报告的编制应根据学校办学特点,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的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撰写,全面展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报告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部分内容,涵盖生师比、教师数量及结构、教学经费、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比例、就业率、学生学习满意度及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二十余项。

二、责任部门及分工

报告编制是全校性工作,分校院两个层面进行。学校根据报告内容和工作职责,对需编制的内容进行了任务划分。

(一)校级层面

主要包括:党委办公室、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合作处、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综合实验中心、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管理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国际学院等部门,编制内容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二)院级层面

编制部门为各教学单位,编制内容为本科教育教学特色案例1-3个,其中教学建设与改革特色案例不少于1个,其他特色案例可围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撰写。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是2024年学校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研读的重要资料,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二)校级层面各责任部门根据所负责的内容进行撰写,要求内容详实、文字简练、数据准确(与本次国家填报平台数据保持一致)、图文并茂,重点突出2022-2023学年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改革、创新和成效。

(三)院级层面各教学单位要充分总结与凝练本单位2022-2023学年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特色与亮点,形成典型案例,案例要有主标题,要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可结合图片、图表进行展示,字数不限

(四)为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时提交并发布,请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务必于11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主楼624),电子版发至5079590@hbu.cn。

联系电话:5079590   联系人:李东霞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3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