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现面向全校各单位采集教师培训相关信息,并公布下一学年培训数据填报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2-2023学年教师培训数据采集
(一)采集内容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2022-2023学年)
(二)采集范围
全校各单位(含附属医院)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教师参加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情况。
(三)填报说明
1.培训类型说明
培训进修、交流类型包括境内培训进修、 境外培训进修、攻读博士、攻读硕士、境内交流、境外交流及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其中:
教师培训进修:指学年学校派出进行培训和进修教师的情况,其中,培训含校内组织的集中专项培训。
境内:指学年度教师在大陆地区有关机构培训(包括培训进修、访问学者等)。
境外:指学年度教师在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有关机构培训(包括培训进修、访问学者等)。
学院组织活动;包括教学单位组织的教学沙龙、“名师面对面”、学术研讨、学术讲座等教学活动。
培训交流:指学校派出的到境内外进行三个月及以上访问的教师情况(含孔子学院外派老师),即出访情况。
2.填报培训项目说明
(1)必填内容
院级已组织的“名师面对面”活动和教学沙龙活动。(注:已在河大教发培训管理平台发布并审核学时的活动无需填报)
教师参加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
(2)不填报内容
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青年教师企事业单位进修、中西部青年教师访学、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等教评教发中心组织并掌握数据的培训。
(3)其他说明
培训日期需精确到“日”,职称仅填写等级,培训备注按培训通知填写全称。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将《河北大学2022-2023学年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一览表》(附件1)填报完成,excel版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版发送至jsfz5079007@126.com。
二、2023-2024学年教师培训数据填报说明
自2023年9月1日起,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信息需及时在河大教发培训管理平台登记备案、审核。平台登录、认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阅读《河大教发培训管理平台登录使用说明》(附件2)及《河北大学教发培训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院系管理员》(附件3),仍然有问题的可加入河大教评教发平台QQ群(640612324),由超星技术人员进行解答。
校内联系人:刘明,联系电话:5079007
教发培训管理平台技术负责人:蔡伟伦 联系电话:173 3432 8882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