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监控 / 教学质量评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2020-10-05 阅读:977

根据《河北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校教字〔2017〕52号)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大一至大三每个班级推荐1名,原则上推荐学习委员。

二、聘任条件

1.严格遵守校院两级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2.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于代表同学反映意见,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和信息处理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表达能力。

三、工作职责

1.加强与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任课教师和同学的沟通,客观、公正、广泛地收集教学质量信息并进行整理。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手段、水平和教学各环节的意见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同学传达学校、教学单位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和通知等。

4.及时反映学生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秩序、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实验实习等方面。

5.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教材、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反映教学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如教师在课堂散布不当言论教师未来上课或迟到、早退,教师上课期间擅自离岗、接打手机,教师擅自调停课、私自请他人代课、改授课为学生自习教学设备出现故障等)。

7.参加学生教学信息员相关会议及活动。协助学校组织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等相关工作。

、聘任程序

1.学院组织推荐。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河北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一览表》(见附件),将表格报送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学校培训和聘任。教评教发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资格审核,统一公布聘任名单。

 

请各学院按要求组织推荐工作,1016日(周)前将《河北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079590@hbu.cn 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