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2021-2022学年春学期自2月28日起正式开课,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2月28日—3月6日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期初教学检查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共同牵头组织,各教学单位密切配合,分校院两个层面实施。期初教学检查采取校级抽查、院级普查形式,通过深入课堂听课看课、监控后台教学运行数据等方式对第一周开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开课第一周课堂全覆盖。
(一)校级层面
1.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教评教发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进入课堂听课看课和教学运行数据监控等方式,重点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准备、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及教学条件等内容进行检查。
2.校级督学按照所负责的教学单位,采取随机、深入课堂听课的形式开展教学秩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能否按时到岗、教师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状况等,每人第一周听课不少于5次。
(二)院级层面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领导、督导、系(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期初教学检查小组,明确职责、内容与分工,依托基层教学组织,全面检查本单位开课准备和教学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第一周课堂全覆盖。主要检查内容为: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第一周课堂进行全面巡查,主要检查教师及学生课堂到位情况、课堂教学状态、学生上课状态、教学设施运行保障等情况,注意关注线上线下同步授课课堂。
2.课堂听课
各教学单位领导第一周应深入课堂听课,全面了解新学期教学情况,每人第一周听课不少于1次。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期初教学检查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和管理规范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保证开学第一周所有课堂如期正常开课且收到良好教学效果。
2.听课过程中严格把控课堂意识形态安全,如发现教师有讲授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发表、转发错误言论,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等行为时,应第一时间反馈至教评教发中心以便作出相应处理。
3.校院两级各类人员听课结束后,请第一时间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评价,做到及时评价、即时反馈。(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
教学检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评教发中心联系,以便尽快妥善解决。
教务处联系人:解媛 联系电话:5079747
教评教发中心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
教务处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