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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本科专业评估学校评估阶段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研教促中心 发布:2019-11-13 阅读:144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第二批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学校评估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学校评估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11月27日,其中专家组深入学院现场考察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2日,专家组撰写提交评估报告时间为11月23—11月27日。

二、评估组织

根据30个参评专业学科专业性质,学校组成6个专家组,包括3个文科组、2个理工科组和1个医科组。专家组成员由校级督学组成,每组设组长1名。

    专家组主要职责是通过审阅自评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听取专业自评补充说明,查阅支撑材料,召开座谈(访谈会)、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方式,考察各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查摆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撰写提交评估考察报告。

 

 

 

参评专业及评估专家组分组安排

组别

(专业数)

专业名称

所属学院

评估专家

文科一组

(5个)

汉语国际教育

文学院

佟贵银 (组长)          

刘燕飞               智延娜                程恩庆

历史学

历史学院

编辑出版学

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新闻传播学院

社会工作

政法学院

文科二组

(6个)

经济学

经济学院

李林杰 (组长)      杨  丽         杨秀丹    

薄建国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院

应用心理学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教育学院

文科三组

(4个)

俄语

外国语学院

 张海瑛(组长)        

 范志慧

 张艳霞         郄建业

朝鲜语

外国语学院

舞蹈学

艺术学院

书法学

艺术学院

理工一组

(6个)

软件工程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张红医 (组长)     

白瑞蒲          杨丽君      

冯  震

物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环境科学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药物制剂

药学院

工程力学

建筑工程学院

理工二组

(6个)

生物工程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蒋继志 (组长)        田  晓       王永清       王 煜        郑颖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医科组

(3个)

卫生检验与检疫

公共卫生学院

 左  群(组长)       闫  冰       李景平       井坤娟

口腔医学

医学院

中药学

中医学院

 

三、评估内容

专家组以“五个度”为主线对专业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方式,各学院、各专业需配合专家做好考察工作。

1.专家组见面会

见面会采用汇报会形式召开,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见面会参加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参评专业所在学院主要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等。见面会主要议程:

1)专家组组长对评估工作进行简要说明。

2)专业负责人或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对自评报告进行补充说明。(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专家对自评报告及汇报内容提出质询意见。

2.专家组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主要形式以查阅相关资料为主,访谈为辅。

查阅资料主要包括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支撑材料、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每个专业调阅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0份,调阅试卷和试卷分析报告不少于5门课程。

专家就查阅资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访谈询问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

3.专家意见反馈

专家意见反馈以评估报告反馈为主,就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反馈,不再单独组织反馈会。

 

四、相关工作要求

1.专业评估见面会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由专家组与教学单位协商确定与落实。

2.为保证专家现场考察工作顺畅、有效开展,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备好相关支撑材料、试卷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考查期间涉及到的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保证现场考察各环节的充分衔接。

3.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评估中心联系,由专家组、各学院(专业)和评估中心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联系人:李东霞  甘恒志   联系电话:507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