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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研教促中心 发布:2019-11-28 阅读:967

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河北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7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艺术课程、实验课程体育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教师。参评学生为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

针对没有纳入综合教务系统内的教师,请相关学院组织学生现场评教。

二、评教时间

学生评教时间: 2019年1128日~2019年1213

为保证评教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次评教采用各年级分段评教的方式进行,具体评教时间安排为:

 

评教时间段

评教学生

2019.11.28——2019.12.1

2019

2019.12.2——2019.12.5

2018

2019.12.6——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