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监控 / 教学质量评价
关于推荐全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来源:教研教促中心 发布:2022-11-25 阅读:990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政教督办〔20226 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牵头组建全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现就做好我校专家推荐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入库专家分为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

二、推荐条件

(一)评估专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高 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参加院校评估。

4.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教育教学规律 和人才培养工作,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形势。

5.熟悉院校评估政策、评估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 10 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0 年(含)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说明: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人员范围为:主管本科教学校领导,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单位院长、教学院长、教务科长)

7.原则上,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评估 业务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8.以下五类人员优先推荐: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3)教育部工程类、医学类、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4)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评估专家和认证专家特别是承担过教育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委托或合作开展的评估认证监测研究项目专家;

5)已参加过院校评估的高校时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质量或评估监测部门负责人。

(二)项目管理员和秘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高 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 间、精力参加院校评估。

 4.了解院校评估基础知识、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具有良 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履职尽责协助专家组开展工作。

 5.原则上要求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教育评估、教学或教育 研究工作5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其中,项目管理员一般应具 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且有相关入校考察 经历。

 6.秘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项目管理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

三、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不限名额

四、相关要求

1.全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证本科教育 教学评估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在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相关年限要求满足、年龄等方面严格把关。

2.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资格进行审核,择优向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3.请各单位请于1129日(下周二)1800前将推荐表(附件)送至5079590@hbu.cn

 

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