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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评教发中心 发布:2020-11-26 阅读:19055

 

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运行情况,根据《河北大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被评教师为学期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教师。参评学生为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全体学生。

二、评教时间

 20201126日~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