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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来源:教研教促中心 发布:2023-12-26 阅读:87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22号)及相关通知要求,学校组织2023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结业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河北大学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的所有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23年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安排一览表》(附件2)中课程内容。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院级考核和校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院级考核

院级考核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导师、基层教学组织、学院(部)主管领导根据新入职教师平时参加培训情况,在《河北大学2023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考核鉴定表》(附件3)给出鉴定意见。

(二)校级考核

学校根据院级给出的鉴定意见,结合教师参加校级培训的记录,对《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记录手册》(附件4)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给出最终鉴定意见。

四、考核结果

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获颁“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结业证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参加下一年培训。

五、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

《河北大学2023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考核鉴定表》

请于12月29日(周五)《鉴定表》提交至五四路校区南院624室

(二)电子版

1.河北大学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记录手册

2.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培训总结

3.随堂示范观摩课记录

4.教学视频与教学设计

5.教师思政专题培训平台电子证书

6.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12月29日(周五)提交至河北大学教发培训管理平台:2023xrzjsfz.contest.chaoxing.com。

六、相关说明

  (一)凡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须申请延期结业:

1.未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教学技能工作坊培训任务

2.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参培证书

3.未按要求完成校院两级培训课程且未完成补课任务

延期申请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公章,2023年12月29日(周五)前交至五四路校区南院主楼624室。

(二)校级培训活动请假的教师,在“河北大学教师思政专题培训平台”补休相关课程并取得培训证书,可视为完成相应培训。

   (三)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按时组织完成院级考核。

如有疑问,请与教研教促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5079007

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