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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度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研教促中心 发布:2024-05-21 阅读:135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17号),现组织开展河北省202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范围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我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名额均为3个。

(二)推荐范围

省级教学名师从现有在职校级教学名师或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教师中遴选并择优推荐。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从现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遴选并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教学名师推荐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学年(2019-2020学年至2023202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条件

1.团队及组成。团队成员以学校备案为准,不得临时更改团队全体成员具有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以课程组、教研室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鼓励支持省级教学名师担任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团队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建设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包含主持人在内的团队前三名)。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好,全部团队成员5学年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主持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带头人主持的在研或已结项均可),如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工科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带头人排名前三,或前两名团队成员主持获奖)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使用。教材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效果好。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

2.教学单位推荐。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可以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名师1个教学团队。

2.学校审核遴选。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评审,经学校研究同意、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及时传达通知精神,按时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务必于523日(周四)上午1200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材料(详见清单)报送至五四路校区623室,电子版命名为“学院+教学名师+教师姓名”、“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姓名”,发送至jsfz5079007@126.com

1.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

1)河北大学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

2)河北大学推荐申报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

3)相关佐证材料按《基本情况一览表》填报内容提供复印件(不予退回),具体要求见《名师+团队佐证材料目录及要求》(附件3)。其中论文、教材、专著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2.审核要求

《基本情况一览表》中课时情况、教学科研成果等由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审核,在“审核意见”一栏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在“推荐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基层单位党委在“党委意见”一栏对申报人(教学团队)签署政治表现鉴定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二)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申报者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仔细审核,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申报者填报信息如有虚假,或佐证材料与填报信息不符,取消该单位推荐评选资格。

联系人:刘明   电话:507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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