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阶段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07-07

各相关单位:

为有序、高效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现就阶段性做好专家入校前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建单位

1.《河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各责任单位(20个)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处、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图书馆、综合实验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技术转移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2.各教学单位(32个)

二、时间安排

20237月至20249

按季度分成5个阶段:20237月至9月、202310月至12月、20241月至3月、20244月至6月、20247月至9月。

三、工作任务

(一)《任务分解表》中各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中涉及的审核重点和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本部门在学校审核评估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分五个阶段制定、分解任务(模板见附件3),于2023714日(周五)前将《任务分解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079590@hbu.cn

(二)各教学单位

学校根据专家进校考察的主要环节,以及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对院级层面工作任务按五个阶段进行了细化分解(河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教学单位)见附件4、阶段性工作任务(教学单位)见附件5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请各评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评估政策文件,准确把握评估指标要点,合理分解评估工作任务,确保重要工作不漏项、不缺项,确保制定的阶段性任务落地见效。

(二)《任务分解表》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请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职责,对应相应评估指标和审核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个阶段的时间、工作内容和具体任务,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完成本单位教学资料、支撑材料收集归档等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做好自建工作。

(四)学校将对照各责任单位上报的任务和教学单位任务分解,按时间节点,组织校内专项小组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东霞    联系电话:5079590

 

 

 河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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